时间:2024/12/8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因工作需要,连城县司法局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
二、报名办法

(一)报名相关事项
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之日起至年3月4日(正常上班时间)。

2.报名地点:连城县司法局六楼人事教育股,联系人:马骕骕。

3.携带材料:

(1)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,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(原工作单位提供);

(2)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;

(3)报名登记表1份。

4.鉴于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,报名时请持“八闽健康码”进入。

(二)资格审查

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,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考试。

(三)招聘方式

1.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总人数超过30人时,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。

(1)笔试: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,以考核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为主。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2)面试: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,按1:3的比例确定人选,进入面试。

2.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总人数未达30人(含30人)时,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。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三、体检与考核

(一)按总分排名高低,按1:1的比例确定人选,通知体检。体检的项目、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〔〕1号)和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〕号)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二)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,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放弃体检资格。体检费用个人自理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以复检结果为准。

(三)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(四)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,由连城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、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。

四、研究聘用

经面试、体检、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,在连城县司法局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。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,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五、聘用办法

(一)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办理劳务聘用手续。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,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(二)聘用人员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,继续履行劳动合同;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,自主择业。

(三)工资等福利待遇:参照现有劳务派遣人员标准(含五险一金)。

六、加强监督

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、公正和公平,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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